轻微肇事不报警是否可以?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轻微碰撞,两车都只有一点小刮痕,也不影响行驶。我想着这种小事,不报警私下解决算了,可朋友说必须报警。我就想问问,轻微肇事不报警到底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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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微肇事的情况下,不报警是否可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轻微肇事。轻微肇事通常指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车辆或其他财物受到较小损失的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并且愿意自行协商处理赔偿问题,那么是可以不报警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如果在应该报警的情况下没有报警,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事后可能因为责任认定不清而产生纠纷,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未按规定报警和处理事故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在发生轻微肇事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报警,以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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