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是否可以二次取保候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能否二次取保候审,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未成年人犯罪后不能二次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特点,以及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因为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司法机关通常会更倾向于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另一方面,会重点审查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如果二次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有证据表明未成年人确实有悔罪表现,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较小,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会再次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二次犯罪情节严重,或者之前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情况,那么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再次取保候审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从而不批准二次取保候审申请。总之,未成年犯罪二次取保候审是有可能的,但最终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