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肇事逃逸是否能撤案?


轻微肇事逃逸是否能撤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是民事赔偿部分,也就是涉及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车辆维修、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在双方达成和解并且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撤案的。因为民事纠纷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只要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协商一致,向相关部门申请撤案,一般是会被允许的。 然而,肇事逃逸不仅仅是民事纠纷,它还涉及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如果逃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逃逸者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种情况下,即便双方达成了民事和解,行政处罚部分是不能由当事人撤案的,因为这是国家公权力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达到了犯罪的标准,比如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那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撤案。即便受害者表示谅解,也只能作为量刑时的一个从轻情节考虑。所以,轻微肇事逃逸能否撤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