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司法划扣后还能拿回来吗?
我的钱被司法划扣了,也没收到什么通知,突然就没了。我完全不知道这是咋回事,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违法啥的。现在就想问问,这被划扣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啊?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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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被司法划扣后是否能拿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司法划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执行一方的当事人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权利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强制把被执行人的钱转给权利人。 如果司法划扣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一般情况下就不能拿回来了。例如,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还钱,被告拒不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划扣被告账户里的钱给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但要是划扣存在错误,比如法院划错账户,或者根本不应该对你进行划扣,那么钱是有可能拿回来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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