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给女方的钱还能要回去吗?

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给了她一笔钱,现在我经济上遇到了困难,想把这笔钱要回来。但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要回,也不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给女方的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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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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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这笔钱是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给女方的,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财产分割方案,并且已经完成了支付,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随意反悔。比如夫妻双方协商后,男方将一部分存款分给女方,以达成离婚的共识,之后男方就不能再要求女方返还这部分钱。 其次,如果这笔钱是彩礼性质,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比如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双方结婚但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最后,如果这笔钱是男方基于赠与给女方的,在赠与行为完成后,一般也不能要回。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钱已经给了女方,赠与行为就完成了,通常男方不能撤销赠与并要回钱。除非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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