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社保还没交上胳膊就摔骨折了该怎么办?
我刚到新单位上班,社保还没来得及交,结果工作的时候胳膊摔骨折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费用该谁承担?后续的赔偿又该怎么处理呢?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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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胳膊摔骨折,那么是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的。 即使社保还没有缴纳上,用人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单位没给你交社保不影响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是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现在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了。 接下来是认定工伤的流程。你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之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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