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意外致人身亡赔偿标准明细是怎样的?

我遭遇了交通意外,导致对方身亡。现在我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一下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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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意外导致他人身亡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明细包含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死者5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其次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该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责任人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可能还会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过了抢救治疗,还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凭相关票据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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