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可以多报人数吗?
最近遇到家里房子要拆迁,想多报些人数,看看能不能多拿点补偿。但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规定,被发现后会有什么后果,所以想了解清楚拆迁时到底能不能多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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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不可以多报人数。 首先来解释一下“拆迁”。拆迁是指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城市整体建设规划的需要以及政府签发的土地使用文件,依法对拆迁区域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强制性拆除,同时要妥善安排该区域内单位和民众的新居住地,并对他们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赔偿的专项法律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等。这些补偿是基于实际的情况来确定的,多报人数可能会导致补偿分配不合理,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登记机构会查验相关材料,就登记事项询问,并如实登记,多报人数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影响拆迁补偿的正当性。一旦被发现,不仅多报的人数无法获得补偿,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所以,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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