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是否只能享受一次抵税?
我买了第一套房申请了房贷抵税,现在打算换房,重新贷款买房,想知道后面这套房还能不能继续申请房贷抵税,房贷抵税是不是只能享受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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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贷抵税指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指的“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强调的是首套住房。也就是说,判断能否享受抵税的关键在于该住房贷款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 假如你第一次享受房贷抵税的住房是首套房,当你换房后,如果新的住房贷款仍然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范畴,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继续享受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但是,若新的住房贷款不属于首套住房贷款,那就无法再次享受这项抵税政策了。需要注意的是,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具体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要以贷款银行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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