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婆婆有权利分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有了一些共同财产,现在婆婆说她也有权分这些财产。我不太明白,夫妻共同财产不就是我和老公的吗,婆婆有权利来分吗?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婆婆通常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范围。 一般情况下,婆婆是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能涉及婆婆对夫妻部分财产的分配。比如夫妻一方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其中可能包含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来属于去世一方的份额),其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婆婆)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时婆婆有权继承去世子女的部分遗产。但这本质上是基于继承关系,并非直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