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执行后是否还能协商?
我被起诉后到了执行阶段,现在经济状况实在不好,没办法按照判决全额还款。我想和对方商量下能不能分期或者少还点,不知道在这个执行阶段还能不能和对方协商解决这个事情,心里很没底,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被起诉进入执行阶段后,仍然是可以协商的。在法律上,这种协商被称为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自愿协商达成如何履行的协议。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就明确了执行和解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对于被起诉执行后的当事人来说,执行和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解决途径。它能让被执行人在经济困难等情况下,有机会和申请执行人重新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避免因为一次性无法偿还债务而陷入更被动的局面。同时,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执行和解也有可能使他们更快、更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债权,因为通过协商,被执行人可能会更积极地去履行还款义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所以,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双方都应该谨慎考虑,确保协议内容是切实可行的,并且要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