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后还能协商吗?
我被法院强制执行了,现在心里很着急。我不是不想还钱,只是目前确实有困难,没办法一下子还清欠款。我想问问,在已经被执行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的事情呢?比如分期还款之类的。
展开


在被执行后,仍然是可以协商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执行和解这个概念。执行和解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过自愿协商,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在执行阶段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重新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还款方式或者解决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表明,法律是允许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的。 在实际操作中,被执行后进行协商有诸多好处。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如果目前经济状况不佳,无法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有可能争取到分期还款、延长还款期限等更有利的还款方式,避免因无法按时履行而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虽然可能不能马上拿到全部款项,但通过协商达成的方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债权最终得以实现,避免因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导致债权无法实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需要双方自觉遵守。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这样才能达成一个公平、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