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庭审理是否可以一审终审?


在探讨不开庭审理是否可以一审终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不开庭审理和一审终审的概念。 不开庭审理,通俗来讲,就是法院不组织当事人在法庭上面对面进行陈述、辩论等程序,而是通过审阅相关的诉讼材料、证据等来对案件作出裁决。一审终审则意味着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提起上诉。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存在一些不开庭审理且一审终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这些案件通常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并且有的具有紧迫性,所以法律规定实行一审终审。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如果法院认为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进行调查和辩论,就可能不开庭审理。 此外,小额诉讼程序也是一审终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对于这类案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法院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然而,并不是所有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在一些普通的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二审本身是对一审判决、裁定的审查,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这与一审终审是不同的概念。 综上所述,不开庭审理是有可能一审终审的,具体取决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当遇到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