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过公证的赠与财产是否能被收回?

我之前公证把名下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变故,我经济上遇到困难,想把这套赠与的房产收回来。不知道经过公证的赠与财产还能不能被收回,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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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经过公证的赠与财产能否被收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表明,一般情况下,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财产权利转移后也就很难收回。 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没有给赠与人留有余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受赠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即使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财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里强调的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财产已经交付并完成权利转移,能否收回财产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经过公证的赠与财产通常不能随意收回,但在受赠人存在法定情形或者赠与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尝试收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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