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了是否还能撤销?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后是否可以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内财产协议和公证的概念。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这意味着,如果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书存在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是可以撤销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如果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不过这里的撤销需要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而不是直接撤销公证。 但是,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仅仅是因为当事人反悔而想要撤销已经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公证本身就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确认,随意撤销会破坏法律秩序和交易安全。所以,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后能否撤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