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是否可以合并在一起?


异地社保是可以合并在一起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合并的概念,简单来说,社保合并就是把你在不同地方缴纳的社保账户里的信息和资金等进行整合,合并成一个账户。这样做能让你的社保缴纳记录完整,方便你在退休等情况下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不同地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转移和合并的。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对于医疗保险,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的合并流程,一般首先要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各项转移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合并对我们是非常有益的。它能保证我们社保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让我们在退休时能根据累计的缴费年限和金额,享受到更合理的养老金待遇。同时,对于医疗保险,合并后我们的医保缴费记录也能连续起来,保障我们的医疗报销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