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原资质还能继续用吗?
我所在的公司和另一家公司进行了合并,合并前我们两家公司都有各自的资质。现在我想了解下,合并之后,之前公司的那些资质还能不能接着用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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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原资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公司合并的概念。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关于资质的使用,不同类型的资质有不同的规定。以建筑企业资质为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申请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合并后,原资质一般不能直接继续使用,需要重新核定。这是因为建筑行业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安全等重大问题,资质的核定是对企业综合能力的评估,合并后的企业情况可能发生了变化,所以要重新评估。 再看一些其他行业的资质,比如一些经营许可类的资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公司合并并不等同于资质可以自动转让和继续使用。如果要继续使用相关资质,可能需要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才可以。一般来说,行政部门会审核合并后公司的人员、资产、经营能力等是否仍然符合资质要求。 所以,公司合并后原资质能否继续使用没有绝对的答案,要依据具体的资质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通常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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