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其中一个不管父母,另一个子女能起诉吗?

我和我哥是父母的两个孩子,可我哥一直不管父母,平时也不照顾,也不给生活费。我一个人照顾父母压力很大,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我的名义起诉我哥,让他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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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基于亲情关系和法律规定产生的一种责任。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父母作为权利主体来主张赡养权利。 而另一个子女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不管父母的那个子女。因为赡养纠纷的权利主体是父母,另一个子女不是适格的原告。不过,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己提起诉讼,另一个子女可以作为父母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不管父母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另一个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利益受损为由起诉,但可以代表父母来维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一般情形下,另一个子女不能自行起诉,而是要以父母的名义进行。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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