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想过了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我实在不想和他/她继续过下去了,但对方不同意离婚。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有什么条件和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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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方不想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而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只要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促使双方和好,也可能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等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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