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吗?
我和配偶有一些债务,现在我们想协商让一方来承担所有债务。但我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一下夫妻债务到底能不能由一方承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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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一方承担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承担。但这种协商只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这种约定,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承担了债务的一方,可以依据夫妻之间的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自然是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前的借款用于个人消费,这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总之,夫妻债务可以通过协商由一方承担,但要注意这种约定的对外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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