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可以全部撇清给一个人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些共同债务。我不想承担这些债务,想把债务都让对方承担,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行,想了解夫妻离婚时债务是否可以全部撇清给一个人。
展开


夫妻离婚时,债务是否可以撇清给一个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区分夫妻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或者一起开店借的钱等。而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像一方瞒着另一方赌博欠下的债。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把共同债务都让一方承担,这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或者不同意这个约定,那么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承担了债务的一方,按照夫妻之间的约定,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对于个人债务,那自然是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不存在撇清给另一方的问题。 所以,夫妻离婚时,债务理论上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让一个人承担,但对外不一定能产生完全撇清的效果,还是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性质和债权人的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