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拆迁安置证是否可以立户?
我手里有拆迁安置证,想从原来的户口里独立出来立户,不知道符不符合规定。不太清楚拆迁安置证在立户这件事上有没有作用,想了解一下有拆迁安置证到底能不能立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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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立户通常是指从原有的户籍中独立出来,建立一个新的户籍。关于有拆迁安置证是否可以立户,这需要依据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精神,各地政府制定了具体的户籍管理实施细则。一般来说,立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有独立的居住场所,这是立户的一个重要条件。拆迁安置证往往意味着被安置人拥有了新的居住地址,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该居住地址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对于独立居住场所的认定标准,那么是有可能满足立户的基本条件之一的。 然而,仅仅有拆迁安置证并不一定就必然能够立户。不同地区对于立户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有些地方除了要求有独立居住场所外,还可能会考虑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经济独立情况等因素。例如,有些地区规定已婚且有独立住房的可以立户;有些地区则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当地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等。 所以,有拆迁安置证的人想要立户,建议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立户政策和流程,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拆迁安置证明、房产证明等,然后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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