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后还能营业吗?
我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了,但是业务还没完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营业,继续营业会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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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后,是可以继续营业的。经营异常状态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一种提示和监管措施,并非是直接限制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不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首先,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这意味着企业在这些重要的商业机会面前可能会受到阻碍,进而影响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发展。 其次,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会受到损害。在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合作时,合作方查询到企业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可能会对企业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产生怀疑,从而拒绝合作。 而且,如果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旦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所以,企业被列为经营异常后虽然能继续营业,但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减少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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