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我买的房子,开发商延期交房了。我觉得他们没按时交房就有问题,现在物业让我交物业费,我不想交,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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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开发商延期交房时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关键概念:房屋交付和物业费的缴纳依据。 房屋交付是指开发商将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房屋移交给业主,这意味着业主可以实际占有和使用该房屋。物业费则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一系列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这些服务包括小区的卫生清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来说,物业费的起算时间通常以房屋交付为节点。也就是说,在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之后,业主才开始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在延期期间,由于业主并未实际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针对该房屋的相关服务。从公平原则出发,在开发商未完成交房之前,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期间的物业费。因为此时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实际上并未真正开始。 然而,如果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只是业主自身原因拖延接收房屋,那么通常还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开始缴纳物业费。所以,当开发商延期交房时,业主在房屋未交付期间不交物业费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但前提是要确认房屋未交付的责任在于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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