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给首付,写了双方名字,婚后离婚父母能否要回首付款?
我结婚前,父母出首付买了房,房产证写了我和我对象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父母就想把当初付的首付拿回来。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们能要回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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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否能要回首付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这属于婚前购房的情况,父母支付了首付并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性质上分析,父母的首付出资行为存在不同的法律认定。 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该首付是借款,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时,父母与夫妻双方形成了借贷关系,即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父母也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偿还该笔首付款。因为借贷关系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偿还借款。 若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而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也就是夫妻双方。那么在离婚时,父母通常不能要回首付款。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附条件的赠与,而所附条件未成就,父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相应权利。 所以,父母能否要回首付款关键在于出资时的意思表示,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若父母主张是借款,最好有借条等书面证据;若被认定为赠与,想要撤销赠与则需要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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