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钱可以由女方父母保管吗?
我结婚的时候,父母把陪嫁的钱留下保管了。我心里有点犯嘀咕,不知道这钱按法律来说父母能不能保管。我担心自己对这方面法律不清楚,以后会有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陪嫁的钱女方父母保管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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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陪嫁的钱能否由女方父母保管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陪嫁钱的性质。陪嫁钱通常是女方家庭在女儿结婚时给予的财物,在法律上一般视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陪嫁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归女方。 当陪嫁钱的所有权归女方后,是否由女方父母保管就主要取决于女方的意愿。如果女方同意让父母保管陪嫁钱,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这种情况可以看作是女方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类似于委托他人保管财物。在这种委托保管关系中,父母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保管过程中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陪嫁钱受损,女方有权要求父母赔偿。 然而,如果女方不同意父母保管陪嫁钱,而父母强行占有保管,那么父母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女方财产权的侵犯。女方有权要求父母返还陪嫁钱。因为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父母强行保管陪嫁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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