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可以设立永久居住权吗?
我父母打算把他们的房子过户给我,但是他们希望能在这个房子里一直住下去。我想了解下,在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的时候,能不能给他们设立永久的居住权呢?这样的居住权有没有什么限制和条件呀?
展开


在探讨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时能否设立永久居住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居住权的基本概念。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此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求。简单来说,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在这个房子里住,但不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过,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可以是永久的。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是一段时间,比如几年,也可以是附条件的,例如居住权人去世时居住权消灭。如果在居住权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通常会根据合同目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等来进行判断。 从实际情况来看,设立居住权是为了保障居住权人的生活居住需求,而不是无期限的限制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所以,一般来说很难设立永久的居住权。如果父母希望在房子过户后能长期居住,建议在居住权合同中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比如约定居住到父母去世时止,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这样可以保障父母的居住权益,同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