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业单位第一年不交公积金合法吗?

我刚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单位说第一年不给交公积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事业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希望了解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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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判断事业单位第一年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分析。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讲,只要职工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没有区分是否是第一年工作。 所以,如果事业单位以职工处于第一年工作期为由,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单位不缴纳公积金的原因,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旦确认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单位限期办理缴存登记或者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逾期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一般来说,建议先通过与单位协商或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等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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