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不交公积金合法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发现公司没给我交公积金,我当着领导面和同事聊这个事儿。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试用期公司不交公积金到底合不 合法呢?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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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公司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住房保障福利,能在购房、租房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里的“录用之日”,并没有区分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录用,也就是说,从员工入职开始,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从法律角度来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劳动关系的一种体现。既然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所以,试用期公司不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如果遇到试用期公司不交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提醒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限期办理。若公司逾期仍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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