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警队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能否反悔?

前段时间我出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队的主持下和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现在我觉得协议有些条款对我不利,想反悔。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这种在交警队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能不能反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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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交警队主持调解协议当事人能否反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警队主持的调解协议是什么性质。交警队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质上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种合同。它是双方就交通事故的赔偿等问题经过协商后,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交警队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通常会以书面形式呈现,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一旦双方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并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能随意反悔。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当事人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存在对事故情况、赔偿项目等重要事实的重大误解,导致协议显失公平,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 又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当事人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并非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 此外,如果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协议约定的赔偿项目或金额违反了相关的赔偿标准规定,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以,交警队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不能随意反悔,但在存在重大误解、受胁迫、协议内容违法等法定情形下,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或者认定协议无效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签订的调解协议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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