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合作医疗还能交职工医保吗?
我之前一直在交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找到了一份正式工作,单位要给我交职工医保。我有点担心,已经 交了合作医疗,还能不能再交职工医保呢?要是都交了,会不会有什么冲突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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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交了合作医疗之后是可以再交职工医保的。
合作医疗,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它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面向的是广大农村居民以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而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在职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并没有限制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不能参加职工医保。
不过,虽然可以同时缴纳合作医疗和职工医保,但在报销时,不能同时享受这两项保险的待遇。因为我国的医保报销遵循的是“费用补偿原则”,即无论参保人参加了多少种医疗保险,最终报销的金额不会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从实际使用和经济成本的角度考虑,如果已经有了职工医保,就可以停止缴纳合作医疗。因为职工医保在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方面通常都要优于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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