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交了之后还能交职工医保吗?

我之前一直在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找到工作了,单位说要给我交职工医保。我有点担心,已经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还能再交职工医保吗?两者会不会冲突?如果都交了,以后报销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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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之后是可以交职工医保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保险性质上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面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具有自愿参保的特点,缴费相对较低,保障水平也相对有限。而职工医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险,通常保障水平较高,报销比例和额度也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强调了职工参保职工医保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自愿参加的。所以,当你成为单位职工后,单位为你缴纳职工医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过,虽然可以同时具备两种医保,但在报销时是不能重复报销的。也就是说,你不能因为同时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保,就对同一次医疗费用进行两次报销。而且,从保障效果和经济成本考虑,同时缴纳两种医保是不划算的。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建议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为职工医保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通常优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另外,有些地区在你参加职工医保后,会自动暂停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 总的来说,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能交职工医保,但没必要同时交,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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