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被取保后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在探讨寻衅滋事罪能否进行取保候审以及被取保后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寻衅滋事罪能否取保候审,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所以,如果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例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后,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后,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完全自由行事,他们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总之,寻衅滋事罪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