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还能退还吗?


在探讨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它的作用在于约束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交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下来分析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退还的具体情况。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也就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履行认购协议,比如仅仅是因为自己突然改变了主意,不想购买该房屋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为购房者违约在先,没有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 然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也就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了他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那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了购房者无法按照认购协议购买到房屋,实现合同目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认购协议中对定金退还事宜有特别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协议中约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还定金,那么当这些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就可以依据约定要求退还定金。 此外,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例如政策的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这是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能让购房者独自承担损失。比如政府突然出台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定金应当退还。 总之,签了认购协议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看哪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以及认购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和是否存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