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侵占警方可以不立案吗?

我发现公司里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去警局报案,可警方说不立案。我就想知道,对于职务侵占这种情况,警方真的可以不立案吗?我不太理解,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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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侵占
  • #警方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职务侵占警方是否可以不立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公司里的人,凭借自己的职位方便,把公司的东西弄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所以,在职务侵占案件中,警方是有可能不立案的。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没有犯罪事实。比如报案人所说的侵占行为并不存在,或者所谓的“侵占”其实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财务操作等。举个例子,如果公司员工按照正常的报销流程领取款项,虽然看起来可能像侵占,但实际上是合理合法的,这种情况就不存在犯罪事实。 二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侵占的财物数额比较小,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如果侵占数额不足三万元,一般就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能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等。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对于职务侵占罪,根据不同的量刑幅度,有不同的追诉时效。 如果报案人对警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此外,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总之,对于职务侵占案件,警方是否立案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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