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吗?
我开了一家药店,有一些处方药想做推广。但不确定能不能在电视、报纸这类大众传播媒介上给这些处方药打广告,想了解下在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求解答。
展开


在我国,处方药是不允许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其中的原因。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处方药。处方药就是必须凭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能够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这类药品通常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同时,该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处方药不能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但结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相关规定。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这是因为大众传播媒介面向的是广大普通公众,他们大多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难以准确理解处方药的使用方法、禁忌和潜在风险。如果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处方药广告,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自行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从而带来用药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处方药不能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如果你有处方药推广的需求,可以选择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进行宣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