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要求租客交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最近物业找到我,说房东一直没交物业费,让我来交。我觉得物业费应该是房东的事,可物业说如果我不交就停水停电。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我交房东欠的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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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是否有权要求租客交房东所欠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费的定义。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缴纳物业费是业主(房东)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的租赁关系中,事情可能会变得复杂。如果租客与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租客承担物业费,那么物业就有权依据这个约定要求租客缴纳。这是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双方在合同中达成了这样的条款,就需要按照合同履行。例如,合同里写明“租赁期间,物业费由乙方(租客)承担”,那么租客就有缴纳物业费的责任。 但要是租赁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那么物业费的缴纳责任通常还是在房东身上。物业不能仅仅因为房东未交物业费,就要求租客来承担。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所以,如果物业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威胁租客交物业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总之,物业是否有权要求租客交房东所欠的物业费,关键在于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租客可以拒绝物业不合理的要求,并告知物业向房东追讨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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