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起诉判的少还能再次起诉吗?
之前起诉要抚养费,法院判的数额比我预期少很多。现在孩子生活开销增大,之前的抚养费根本不够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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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抚养费起诉判的少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的。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解释。 首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法院判决了抚养费数额之后,如果出现了新的情况导致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所以,当您认为抚养费判少了,并且有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学费增加、医疗费用单据等),是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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