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否可以进行股权质押?
我有一处房地产,想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取一些资金。但我不太清楚房地产能不能进行股权质押,这么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情况,不知道有没有专业人士能帮我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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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地产是否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关键概念,即房地产和股权质押。
房地产,简单来说,就是土地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像我们常见的住宅、商业大楼等都属于房地产范畴。而股权质押呢,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俗讲,就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借钱。
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地产本身是不可以直接进行股权质押的。因为股权质押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而房地产是实物资产。不过,如果房地产是属于某个公司的资产,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这里明确了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
同时,以股权出质的,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 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如果想利用房地产相关权益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获取资金,首先要确保有公司持有该房地产,并且股东对该公司的股权是可以合法转让的。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才能使股权质押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在遇到债务问题时,债权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处置质押的股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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