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强制执行后还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吗?
我之前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后来和对方协商,就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现在对方又不履行约定了,我想问下我之前撤回了强制执行,现在还能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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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强制执行后是可以再申请强制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时,只是暂时停止了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其放弃了实体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申请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行为,通常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这意味着,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只要在申请执行的二年期间内,申请人都有权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且说明之前撤回申请以及现在再次申请的理由等情况。法院会对再次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恢复执行程序,继续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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