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是累犯是否可以自诉?


在探讨行为人是累犯可否自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自诉。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这和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是不同的,公诉一般是针对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由专门的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追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自诉的案件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累犯,法律是这样定义的。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体现了犯罪人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所以在量刑上会比初犯更重。但累犯的身份并不影响案件是否可以自诉。也就是说,判断是否能自诉,关键不是看行为人是不是累犯,而是要看案件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 例如,如果是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管行为人是不是累犯,只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提起自诉,法院就会受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等,同样可以进行自诉,即便行为人是累犯也不影响。而当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也可以通过自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此时行为人的累犯身份也不会成为自诉的阻碍。 综上所述,行为人是累犯并不影响案件是否可以自诉。只要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就可以依法进行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