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逮捕累犯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这次又因为一些事被逮捕了。我家里人想帮我申请取保候审,可我听说累犯很难办。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被逮捕的累犯,到底还能不能取保候审啊?心里实在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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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取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被逮捕的累犯能否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累犯和取保候审。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累犯能否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累犯由于其再次犯罪的性质以及较高的社会危险性,是不被允许取保候审的。因为法律设立累犯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严厉打击那些多次犯罪、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然而,如果累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所以,被逮捕的累犯通常不能取保候审,但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形时,仍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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