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算裁定吗?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纠纷,有人建议我去仲裁,也有人提到裁定。我不太清楚仲裁和裁定到底有啥关系,想知道仲裁算不算裁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怎样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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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裁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仲裁不算裁定。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简单来讲,就是双方事先约定好有了纠纷找仲裁机构来解决。而裁定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它是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使用的一种手段。 从适用范围来看,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双方可以约定仲裁。而裁定的适用范围更广,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等程序性事项,以及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部分实体事项。 从作出的主体来讲,仲裁裁决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不具有国家司法权。而裁定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裁定的适用范围和程序等内容。所以,仲裁和裁定在本质、适用范围、作出主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仲裁并不等同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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