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权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之前我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但现在我想把孩子留在身边照顾,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我就想问问,当初放弃了抚养权,现在还能不能重新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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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放弃抚养权之后是有可能重新争夺抚养权的。抚养权通俗来讲,就是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照顾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当父母双方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时,会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这就是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放弃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突然患了严重疾病,无法再正常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那么放弃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又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常虐待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情况下,放弃抚养权的一方也能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争夺抚养权。此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放弃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同时这一方也有抚养能力,法院通常也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不过,想要重新争夺抚养权,必须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并且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不能自行采取行动。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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