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价款是否要支付利息?
我是一个工程承包商,之前承接了一个项目,工程已经完工交付了,但发包方一直拖欠工程价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除了要支付工程价款,是否还需要支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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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领域,发包方拖欠工程价款是常见的问题,很多承包方都会关心是否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利息。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程价款利息的概念。简单来说,工程价款利息就是当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价款时,由于占用了承包方的资金,而需要额外支付给承包方的一笔费用,这可以看作是对承包方资金被占用期间损失的一种补偿。 关于拖欠工程价款是否要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这意味着,如果在工程合同中,双方对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按照年利率6%来计算利息,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利息。 要是合同中没有对利息计付标准做出约定,也不用担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就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息。这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与工程欠款发生期间相同期限的贷款利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 另外,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拖欠工程价款是要支付利息的。承包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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