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还能追回欠款吗?


在探讨超过诉讼时效是否还能追回欠款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之后再去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像之前那样全力保护你的权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那么,超过诉讼时效就一定不能追回欠款了吗?其实不是的。虽然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但实体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一般会判决债权人败诉。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还是有可能追回欠款的。比如,债务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在知道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下,仍然愿意还钱,债权人是可以合法接受的,而且之后债务人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已还的款项。 另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常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如果债权人发现自己的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可以尝试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比如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承诺书等书面文件。这样一来,就相当于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保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催款函等,证明自己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从而为自己争取追回欠款的机会。 综上所述,超过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追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