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违法违规建筑如何赔偿?
最近遇到拆迁的事情,我发现自己的一处建筑被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赔偿规定,想了解一下拆迁违法违规建筑到底怎么赔偿啊?是完全没有赔偿,还是有其他情况呢?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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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违法违规建筑一般情况下是不予赔偿的。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违法违规建筑,它是指未获得待建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且在规划区域之外擅自建造,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动工修建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被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从法律规定来讲,是没有拆迁赔偿的。 另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对违法建筑进行违法拆除,比如拆除程序不合法等,那么被拆迁人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但这与正常拆迁赔偿的性质不同,是针对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违法违规建筑:指未按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建设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 责令停止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下达的要求停止施工的决定。 限期拆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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