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在探讨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精神分裂症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没有其法定代理人参与,那么这种财产分割协议可能存在效力瑕疵。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所以,如果涉及到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一方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该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如果在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分裂症,事后发现该情况,并且有证据证明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要实现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定是否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主张重新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上述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定情形。 综上所述,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财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重新分割的,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相应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