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他人驾驶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当遇到要求他人驾驶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这种情况时,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车辆借用的情形下,涉及到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车辆所有人就是车辆的登记权利人,也就是车在谁名下;车辆使用人则是实际驾驶车辆的人。而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车辆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那么通常由实际驾驶车辆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辆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所有人也审核了使用人具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这种情况下使用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就应当由使用人来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一是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例如车辆的刹车系统有故障,所有人知道却没有告知使用人,这种情况下所有人就有过错。二是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比如使用人没有驾驶证,或者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借车辆不符,而所有人仍然让其驾驶。三是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比如使用人已经喝了酒,所有人还要求其驾驶车辆。 所以,在要求他人驾驶自己车辆发生事故时,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责任归属,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明确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