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房还能不能退定金?
我之前买了套房子,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了。我想知道在已经购房且交了定金的情况下,这个定金还能不能退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合理地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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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先给卖房的人一部分钱,保证自己后面会履行买房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了,属于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比如购房者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不想买这套房子了,那定金一般是退不回来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者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因为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过错,定金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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